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带您了解孕期用药须知(长治妇幼保健医院在线咨询)

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儿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故感冒最好不吃药。而某些疾病本身对胎儿、母亲的影响...

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儿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故感冒最好不吃药。而某些疾病本身对胎儿、母亲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的影响,这时就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第123期

01药物影响

受精后1~2周: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或没有影响,或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 周):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 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孕中晚期: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非常注重,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02用药原则

1、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3、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4、非病情必需,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

5、可以局部用药有效时避免全身用药;

6、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

7、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药物,母子同治;

8、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

9、近临分娩期用药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

10、通过DNA检测技术区别、掌握在此期间能够安全使用何种药物。


03妊娠期常见疾病用药

抗生素

首选推荐药物

(1)青霉素类(如哌拉西林、阿莫西林、氨苄西林、甲氧西林、青霉素G和青霉素V);

(2)头孢菌素类(妊娠期广泛应用);

(3)克林霉素;

(4)大环内脂类(红霉素、阿奇霉素等)。

妊娠期尽量不要用的抗生素:

(1)卡那霉素、链霉素:可引起先天性耳聋;

(2)喹诺酮类抗生素(如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所有喹诺酮类药物对骨骼、软组织和软骨均有较高亲和力,通常在妊娠期禁用;

(3)四环素类:在骨骼和牙齿发育过程中与钙紧密整合;在妊娠20周后引起骨骼和牙齿颜色的改变。

抗高血压药物

妊娠期降压药物的选择原则是在降低血压的同时,尽可能少的影响子宫胎盘灌注并避免对胎儿、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

常用药物:

(1)拉贝洛尔:为α及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发挥作用时外周阻力下降,心排血量一般不降,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力下降,血压降低,肾血流量增加而胎盘血流量不减少,并可对抗血小板凝集,促进胎肺成熟。

(2)甲基多巴:能透过胎盘屏障,目前尚未发现胎儿毒性,孕期可以应用。其可导致产后抑郁,分娩后应该用其他降压药物,该药起效较慢,需要迅速降压时不宜选用。

(3)硝苯地平:啮齿类动物实验有致畸可能,但在人类中无相关报道,故早孕期慎用,妊娠中晚期常用。长期用药有减少子宫血流,引起胎儿缺氧的可能性。副作用为心悸、头疼,与硫酸镁有协同作用。

(4)其他:尼莫地平;尼卡地平;酚妥拉明;硝酸甘油;硝普钠。

消化系统用药

止泻药:

(1)蒙脱石散:不进入血液循环,对妊娠期孕妇服用安全,但过量服用易导致便秘。

(2)盐酸洛哌丁胺:B类,需注意,虽盐酸洛哌丁胺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妊娠早期)使用时仍应权衡治疗作用和可能潜在的危险,因为有一些证据表明该药在妊娠早期使用可能与先天畸形有关系,故妊娠早期建议避免使用该药。

慎用药物:

(1)奥美拉唑:C类,动物实验未发现本药有致畸性,但高剂量时胚胎、婴儿死亡率和流产呈剂量依赖性增加,有应用本药孕妇出现婴儿先天性异常的报道,故孕妇禁用;

(2)枸橼酸铋雷尼替丁:C类,动物实验未发现有致畸性,但缺乏人类用药研究,不建议孕妇使用;

(3)胶体果胶铋:C类,孕妇禁用;

(4)吗丁啉(多潘立酮):C类,建议避免使用;

(5)莫沙必利: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建议避免使用;

(6)硫酸阿托品:C类,孕妇静脉注射本药时可引起胎儿心动过速,使用时应权衡利弊;

(7)奥沙拉泰:C类,孕妇慎用。

糖尿病治疗

首选方式:生活方式干预(饮食干预及运动疗法)。

首选药物治疗:胰岛素(对于生活方式干预后血糖未达标的首选)。

普遍认为妊娠期不宜应用口服降糖药,磺酰类可导致严重的新生儿低血糖。(来源:长治市妇幼)

(责任编辑: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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