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后多次请假被开除 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湖南王某于湖南王某于 2013 加入某公司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014 年 2 月,王某怀孕后 " 妊娠恶阻,早孕 " 腹痛请假两周,并提交医院诊断证明。3月,王某再次因身体不适向公司请假。随后,公司认为王某多次请假,能胜任工作,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将其解雇。王某拒绝接受,最终经法院判决,公司撤销了《劳动合同关系终止通知书》。(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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