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青州市立医院误诊致失输卵管 登错名惹争议( 青岛妇女儿童医院输卵管造影结果 )

大众网潍坊7月1日讯(记者李元超)日前,淄博市民刘女士向大众网(0536-8797878)反映,称5月1日在潍坊青州市立医院彩超检查诊断为怀孕,便做了药物流产,但服药后一直未有孕囊排出,直至5月7日因腹痛和大出血到青州中心...

大众网潍坊7月1日讯(记者 李元超)日前,淄博市民刘女士向大众网(0536-8797878)反映,称5月1日在潍坊青州市立医院彩超检查诊断为怀孕,便做了药物流产,但服药后一直未有孕囊排出,直至5月7日因腹痛和大出血到青州中心医院检查确诊为宫外孕,遂做右输卵管切除手术。刘女士认为市立医院误诊致自己输卵管切除,给自己的身体、精神和经济造成多重严重伤害。由于当时登记时刘女士用的是姐姐的名字,市立医院称“建议刘女士落实身份后,走法律程序”。

患者:误诊导致切除输卵管 医院应负有责任

6月30日上午10:30左右,记者在青州市立医院附近见到了刘女士和她的姐姐。刘女士称,因停经40余天,遂于5月1日到青州市立医院做检查,彩超诊断为怀孕,医生给刘女士开具了一盒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服药后有少量流血,但一直没有孕囊排出”刘女士称。

刘女士向记者展示青州市立医院开具的流产药

直至5月7日,刘女士因剧烈腹痛和大出血到青州益都中心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宫外孕”。彩超显示“右输卵管间质部探及大小约5.0*3.7cm的实性不均质回声团块”,遂以“异位妊娠”收入院,并建议刘女士立即手术。当日下午17:38分,紧急实施右输卵管切除手术。

“动手术后,两个多月身体才恢复过来,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康复。”刘女士认为,由于青州市立医院误诊致使自己输卵管被切除,丧失生育能力,给自己的身体、精神和经济造成多重严重伤害。

刘女士认为,医院对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在其维权时却遭遇麻烦事,由于登记时刘女士用的是其姐姐名字,因此“医院无法确认患者是否为刘女士本人”。

青州市立医院

医院:不排除宫内宫外同时怀孕 吃药后没来医院复查

10:50左右,记者针对此事来到青州市立医院进行采访,该院办公室主任称要先汇报领导。11:27,该办公室主任称未联系到医院领导,并称“已经到下班时间了,你下午再过来吧”。12:30左右,记者来到青州市卫生局。经卫生局协调,市立医院接受记者采访。

医院方面回应称,根据各项检查结果显示,确认刘女士正常怀孕。“按照B超结果显示有孕囊、查尿显示阳性、有停经史,具备这三项就能诊断她是宫内怀孕,符合早孕条件。患者自己要求吃药,我们就可以给她开了流产药物。”

“不排除宫内宫外同时怀孕,但是宫外孕与给她开的这个流产药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真是同时怀孕,药物只作用于子宫,不作用宫外孕这个地方。”医院方面称。记者问为何B超没有检查出宫外孕结果,医院方面解释,“宫外孕在早期检查不出很正常”。

青州市立医院回应记者提出的关于宫内宫外同时怀孕方面问题:首先,同时怀孕的几率只是万分之一到几万分之一,不是很标准;其次,宫内怀孕检测简单,但宫外孕临床表现不明显,只有停经史,进一步表现才是腹痛、流血症状;第三,宫外孕40天以前B超检查不出来。

记者问医院给孕妇开具流产药物回家服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医院方面称,“按政策上是不符合。我们要求她第三天来医院服药,但是没来,也一直没有到医院复查。”因为B超单及医院收据所登记姓名与刘女士真实姓名不符,因此也无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为本人。

上午11时27分,办公室主任称已到下班时间,要求记者下午再采访。遂关门。

争议:患者称医院方面登记失误 医院称接诊医生住院无法作证

针对登记姓名出错无法确定患者是否为本人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当事人刘女士、青州市立医院。

刘女士称当时登记时报的自己名字,但医院错登记成其姐姓名,因其姐与医院很熟,为方便就医便将错就错。“因为姐姐跟医院很熟,我觉着会给治疗得好点,就将错就错了。我既然到这个医院去看,就是相信这个医院,没想到却给误诊了,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刘女士称曾找医院更改,但院方说“已经录入系统,无法更改”。

院方则称无法证明就医者为刘女士本人,或许有第三者,接诊医生因病住院无法出面作证。“如果她们村里的人也用这个名字登记就医呢?这个没法确定。”对于刘女士提出的与接诊医生当面对证要求,院方表示,“接诊医生椎间盘突出,现在淄博一家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出面作证。”

青州市立医院方面称核实患者身份后,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青州市卫生局:隐瞒姓名就是隐瞒病史 医院没有义务核实患者身份

12:30分左右,大众网记者就此事采访青州市卫生局。卫生局工作人员在看了患者提供的材料后表示,登记姓名不一样就无法确定是否为同一人,医院没有义务核实病人身份。

“两份材料本身就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人怎么去讨论这个问题呢?”卫生局一负责人称,到医院看病报姓名,是患者应尽的义务。

“去医院看病,医生不可能让你拿出身份证来核实你身份。只有需要报销或者医保时才核实,怕你造假。如果只是正常看病,医院没有义务去核实你身份。”卫生局方面表示。

卫生局方面称患者虚报姓名就是隐瞒病史。“作为医院接诊一员,她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体状况、所有症状、以前就医过程,都需要向医院交代。本身隐瞒姓名就是隐瞒病史,第一条就没有遵守,医生有权利问病人,病人也有义务向医生告知。”

青州市卫生局方面表示,在不确定当事人身份之前,无法就此事作出结论。

曝青州市立医院误诊致失输卵管 登错名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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