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医院期间怀孕了?孩子不是自己的?(妻子在医院期间怀孕了?孩子不是自己的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强奸案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症患者(严重程度)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无论罪犯采取何种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妻子在医院期间怀孕了?孩子不是自己的?

在精神康复医院封闭治疗期间,河北魏县一女子怀孕,这起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男护工郭某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性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强奸案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症患者(严重程度)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无论罪犯采取何种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未发病期间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不构成强奸罪。

作为精神康复医院的护士,郭知道对方的病情,仍然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虽然他辩称两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但女性精神病患者属于行为能力有限的人,对性自主性没有清晰的认识,这显然违背了女性的意愿,构成了强奸罪。

这个女人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吗?她的家人认为,这名妇女对自己的一些行为没有明确的辨别能力。事件发生后,应当对受害人在犯罪时是否有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如果他是一个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犯罪时没有行为能力,他只需要证明他们有性行为,无论其他情况如何,强奸罪都将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事医院甩了锅?

1、作为一家医疗机构,除了对员工的管理责任外,还有责任保护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受侵犯。医院对女性患者在住院和封闭治疗期间怀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对于郭某是否是医院职工的几点责任:

1.如果郭某是临时工,根据侵权责任法,作为用人单位的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郭某是医院的职工,医院应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医院是否涉嫌包庇行为

这名妇女4月份住院,6月份左右怀孕。医院规定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得与家人见面。如果医院不允许他们在6月后参观,他们需要看看医院是否知道。如果他们不知道,他们将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他们知道并故意隐瞒,可能构成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310条关于窝藏、包庇罪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为其提供隐藏的地点和财产,帮助其逃跑或者伪造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妻子在医院期间怀孕了?孩子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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