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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年工作两个月的标准支付非法终止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不是一个严格的规定,不能违反。
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孕妇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撤销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怀孕期间不能被公司解雇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一般不能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一)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涉嫌职业病患者;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四)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在怀孕期间被解雇合法吗?
非法的。员工怀孕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包括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第八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的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支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
(二)对女职工健康造成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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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暂无数据~